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湖北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选聘12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满足枣阳市急救中心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受市卫健局委托,市人事考试院组织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必须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枣阳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营性事业单位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要求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原单位同意报考;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5.存在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与其所在单位推荐,采取本人现场报送《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附件2)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原件报送至市人事考试院(民主路23号五楼,公安局对面)。其中报考“医疗岗”、“护理岗”和“财务会计岗”的需同时报送工作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同时在枣阳人事考试网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枣阳市人事考试网(www.zyrsksw.org.cn)进行。
2.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6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2:00。报名窗口于2022年10月24日12: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网上报名办法
(1)笔试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由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报名通过市人事考试院报名系统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应在2022年10月16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此报名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和缴费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号和身份证号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4)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2022年10月16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2: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0月16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50元/科)。
具体缴费方法为:考生初审通过后,再次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网上缴费确认页面后,仔细阅读红字提示信息。在网上缴费确认页面用支付宝扫描支付二维码,进入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生应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面试达不到1:3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于没有形成竞争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70分划定合格线。整体面试合格线定为65分。
因岗位取消或核减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予以退还报名费;因笔试缺考或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能通过的,不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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