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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成都市邛崃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阅读量:49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四川成都市邛崃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四川成都市邛崃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为加强邛崃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27号)、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正在规培者,需在2023年12月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场次及时间安排

第1场

驻点院校:四川大学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1月5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6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视疫情防控需要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qionglai.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第2场

驻点院校:重庆医科大学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1月6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需要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qionglai.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招聘场次时间顺序,前一招聘场次已使用的招聘岗位,在下一招聘场次自动调减或取消,未使用的招聘岗位调剂至下一招聘场次继续使用。招聘岗位取消的下一招聘场次相关报名考生可选择调剂至其他岗位,未调剂或无法调剂的,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 报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递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各项内容,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lswjjrsk@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单位及岗位”命名。

(2)现场报名:考生前往相关院校专场招聘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2. 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初审结果由相关单位当面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核由初面和终面组成,初面通过者方可进入终面。初面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以终面成绩为准。考核成绩将在考核地点、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初面,但其初面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初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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