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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秋季江苏南通市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阅读量:85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秋季江苏南通市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江苏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秋季江苏南通市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6年10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至2022年10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2)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招聘活动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考试时应主动扫描场所码,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行程码”“苏康码”“核酸检测阴性报证明”,配合检测体温等。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通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招聘工作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邮箱提交电子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5:00。

报名时间开始前或截止后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邮箱:88813710@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2022秋招+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以下材料原件依序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上传邮箱:

(1)《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填写完毕自行打印,签好姓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招聘活动全程使用,与资格复审、考场等现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00~11月6日15:00。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意见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初审意见有疑议,请及时向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812820。应聘人员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未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谨慎提交报名材料,若提交多个岗位报名材料的,将把最后一次发送的有效邮件内材料确定为最终报名材料。

2.陈述申辩:2022年10月31日09:00~11月7日15:00。

3.对初审疑议的处理:2022年10月31日9:00~11月8日15:00。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另行公告。请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所需资料: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邮箱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4张(已在海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改制后乡镇民营医院工作的人员,须出具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资格复审。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的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本公告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方式等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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