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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体育教练员招聘4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9日 阅读量:51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广东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体育教练员招聘43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广东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体育教练员招聘43人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公办中小学体育教练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教练员43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及该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国内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具体包括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例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报考者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报考者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它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11月7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2.报考时间:2022年11月7日10:00至11月11日16:00。

2022年11月9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11月14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2年11月22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恶意报考弃考,或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本次招聘的笔试为一般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考试大纲参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一般类笔试大纲(可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线将于2022年12月14日16:00前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安排

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报考人员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运动训练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训练单位开具的相应专业运动训练经历证明。岗位要求具备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的,或要求其他有关证书的,均须提供相应证书。

(2)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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