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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 阅读量:84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2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31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31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上午7:30。

(二)体检集中地点:屏山县人民医院门口,参加统一组织体检。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因怀孕需申请延缓体检项目的考生,需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办理延缓体检项目手续。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请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及体检费400元(实际费用以医院收费为准,费用自理;因医院微信支付不便,请考生准备现金支付)。

(二)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才能进入医院体检;请考生自行提前做好核酸检测。

(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体检前须将通讯工具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五)如有近视,体检当日禁戴隐形眼镜,请佩戴合适度数框架眼镜。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六)考生月经期、备孕期、受孕期,请提前告知带队人员,体检当日现场填写缓检申请书。

(七)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八)体检当日需进行空腹抽血,请检前8-12小时内禁食。体检当日着宽松宜穿脱衣服。

(九)体检前三天,避免剧烈运动,避免感冒,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

五、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参检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

(二)考生前往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在集中点入场检测处,请所有参检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及体温检测工作。

(四)核酸检测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和“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中、低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为尽量避免出现因新增低风险地区等疫情情况变化导致不能参加体检的情形,所有考生也可按照“体检前3天内3次由宜宾市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为进口货物、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体检前7天内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8.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屏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咨询电话:0831-5880817。

下载附件>>>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31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31日

原文标题: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ps.gov.cn/gsgg/202210/t20221031_1785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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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08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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