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106人公告(2023年第一批)。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工作地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医院成立于1960年,原名浙江省建工医院。2003年成建制划转为浙江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现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家级和省级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牵头组建国家(浙江省)中医应急救治医疗队,并入选全国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备选项目,获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
医院设有主院区、新华国际院区和纳入医院同质化管理的浙中分院(金华市婺城区中医院)、浙西医院(衢州市常山县中医院)、松阳分院(丽水市松阳县中医医院),主院区核定床位1200张。开设浙江名中医馆分馆,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77个岗位共106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本批次招聘岗位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3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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