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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海南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 阅读量:42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海南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海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2海南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疾控中心高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才,解决疾控中心人才紧缺问题,促进我市疾控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文昌市招聘医学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坚持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和待遇

面向海南省招聘6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2)。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经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技术,能胜任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日,共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双休日。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报名者将报名表(须本人签名,见附件1)、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支援海南省内其它市县新冠疫情防控人员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制成压缩包(文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邮箱:fu63225610@126.com)。

3.其他要求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进入面试前,须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时间与地点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1.2022年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诚信承诺书1份;

8.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支援省内各市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9.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派送单位、规培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规培尚未结束的人员不得报考;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10.资格复审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11.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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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27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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