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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阅读量:62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2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2年新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1月17日上午7:30分前到达新丰县人民政府广场罗马柱处集中,届时请携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及体检费(400元),空腹前往。逾期不到者,当自动放弃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熟悉体检事项。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12:00分前将本人姓名和报考单位回复新丰县人社局事管股(电话回复:0751-2257368),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建议考生近期不要外出或参加聚集性大型活动。

二、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佩戴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或尾随影响体检秩序。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复检。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下载附件>>>

体检注意事项及体检须知.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原文标题:2022年新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53500.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30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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