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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缴费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阅读量:43 作者:公考问答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缴费。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问答精彩内容。

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缴费

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时间是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招录机关于2022年11月23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入口:报名缴费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缴费,也可以直接通过山东省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170.21/sdsks2023)报名缴费。下面是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入口,考生可快速进入报名。下面是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入口,考生可快速进入报名缴费。

点击进入>>>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入口

2023山东省考网上报名缴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职位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编制。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山东省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170.21/sdsks2023)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年11月22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2年11月19日前取得。

3.报名确认。招录机关于2022年11月23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5︰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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