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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四川西南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4日 阅读量:37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3月四川西南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1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3月四川西南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西南医科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西南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swmu.edu.cn/)发布)。

一、学校概况

西南医科大学是四川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云贵川渝结合区域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泸州。学校前身西南区川南医士学校始建于1951年,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泸州医学院,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2004年起开展留学本科生学历教育,2010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详见西南医科大学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基本条件、《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编制内招聘,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https://rsgz.swmu.edu.cn/),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8日9:00—2023年3月10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仅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南医科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若因疫情原因等需要调整考试相关日程的,调整情况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报考人员在考试的任一环节均需按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规定,对不遵守防疫规定的报考者,我单位可在任一环节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3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自动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录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2023年3月11日24:00前反馈完毕)。

5.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3年3月12日24:00前登录缴费网站按系统提示缴费(缴费网址:http://wxcx.swmu.edu.cn/xysf/)。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学校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南医科大学在2023年3月13日18:00前在西南医科大学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由西南医科大学财务管理处直接退回到报考者支付账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9:00至27日18:00前登录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面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考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笔试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论、申论。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定于2023年3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3年3月29日12:00前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联系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招考的,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3月25日至3月27日9:00-18:00期间将以下材料交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德诚楼701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联系电话:3160509),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南医科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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