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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绍兴越城区卫健系统“千名硕博”暨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3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4日 阅读量:37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浙江绍兴越城区卫健系统“千名硕博”暨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33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浙江绍兴越城区卫健系统“千名硕博”暨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33人公告

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3年绍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告》《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院校招聘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招聘计划共计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因疫情原因,原定于2022年12月3日进行的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暂停,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公告中的岗位已在本次招聘中推出(详见附件2),如本次招聘岗位已满,在下次校园招聘中名额将作相应核减。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4.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在1987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应在1977年0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在职人员应在1972年01月18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5.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02月16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6日。

6.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2023年拟录取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和B类岗位(普通工作人员)。

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B类岗位(普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准考证领取、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A类岗位招聘流程

1、报名

时间:2023年02月16日9:00—02月24日15:00。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等资料以原件的PDF扫描件格式(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对应邮箱。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02月16日9:00—02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回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时间截止后无法再次报名。

3、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到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纸质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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