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辽宁省气象部门招录应届毕业生面试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招录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面试人选如主动放弃参加面试,须向辽宁省气象局提交放弃声明(参考样式见附件2),于2023年2月23日上午10:30前发送至lnqxzp2022@163.com邮箱。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放弃声明的,视为正常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5日,其中:通过笔试确定的面试人选,报考辽宁省气象台预报业务岗位(岗位编号10101)、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东北亚天气岗位(岗位编号10201)和辽宁省气象装备保障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岗位编号10402),经报名资格审查直接确定的面试人选2023年2月24日面试。其他岗位经报名资格审查直接确定的面试人选2023年2月25日面试。
(二)面试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乘车路线:乘坐火车在沈阳站下车的考生乘207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沈阳北站下车的考生乘203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青年大街转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12: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协议、报名系统导出的简历(1式6份),以及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1式5份)、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毕业生方可参加面试。2022届毕业生复审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拟录用人选确定
经报名资格审查直接确定的面试人选,通过面试专家组考核并经面试专家组组长同意,按照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按职位匹配度单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通过笔试确定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气象局确定。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点对点发送给考生本人。
五、纪律要求
应聘毕业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或是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传真电话:024-83862061
(三)邮箱lnqxzp2022@163.com
(四)监督电话:024-83862063
下载附件>>>
2023年2月23日
原文标题: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招录应届毕业生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ln.cma.gov.cn/xxgk/tzgg/202302/t20230223_5323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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