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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绍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阅读量:23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浙江绍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27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浙江绍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27人公告

为深化我市卫生健康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新时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2022年12月9日发布的《浙江省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公告》精神,现就浙江中医药大学3月11日专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岗位设置等详见《2023年校园招聘计划表(浙江中医药大学3月11日专场)》(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的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已或拟签约人员。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一流学科)、原“211”高校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就读附件所列医药类院校且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符合招聘单位条件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附件2);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浙江省内医学实力排名靠前的普通本科高校(浙大城市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杭州医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医学院、丽水医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医学相关类竞赛中获奖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第一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三等奖及以上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8)第二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三等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在3月10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直接向招聘单位递交《报名表》(附件3),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区号0575):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120941640 qq.com,联系电话:87032572

诸暨市第二人民医院:401313225 qq.com,联系电话:87042082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85504025 qq.com,联系电话:87051193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16184264 qq.com,联系电话:87060503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ywj8211 dingtalk.com,联系电话:87179027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08:30-12:00。

(2)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地铁4号线、6号线浙江中医药大学站D出口)

(3)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须到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附件3)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须在招聘会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报名表》(附件3)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若学校以其他综合性奖学金代替一等、二、三等奖学金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开具的第一(二)段(批)录取入学证明、第一(二)段(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者提供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面谈和面试

1.面谈。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按面谈通知书执行。

按招聘岗位组织面谈。面谈考官根据面谈情况,综合报名对象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面谈合格,根据得分高低,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不低于1:2,不超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研究生的高层次人才按实际通过面谈人数,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得分相同的最后一名全部进入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在进入面试程序前放弃,空缺名额在面谈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程序开始后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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