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四川宜宾市珙县第一次选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一次公开选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 现将珙县2023年第一次公开选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珙县2023年第一次公开选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二、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
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领取体检通知单地点: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详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人社环保气象局业务大楼四楼402室)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选调(聘)单位给予其不予选用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五)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七)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五、疫情防控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领取体检通知单、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咨询电话
0831-4318967
点击下载>>>
附件:珙县2023年第一次公开选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珙县2023年第一次公开选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ongxian.gov.cn/xxgk/fdzdgknr/zkly/202302/t20230227_1827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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