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宜昌市疫情防控一体化流调排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宜肺炎防指办文〔202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优化疾控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调共涉及1个岗位,选调3人,具体选调岗位及职数详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的具体选调条件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55室;联系电话:0717-5821095。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在“报考承诺人”处手写签字);
2.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具备学位证书可同步提供);
4.工作证明(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5.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社局严格按选调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选调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选调资格,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身份证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可降至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职数。
(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时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职数。
(三)面试前通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六、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名单,按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核考察
考核组深入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考核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纪检、综治、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一票否决意见等方式进行。采取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资格审查。若因考核对象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综合研究后再行确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选通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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