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2年本溪市平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平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将于2023年3月7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3年3月7日早7:00。
集合地点: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平山区广裕路新欣街17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相关规定处理。家长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2.受检者备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370元现金,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3.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 体检前3天清淡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饮酒、早休息避免疲劳。
5. 体检前禁食水至少8小时以上避免影响检查结果(但饮少量的清水,送服平时服用的药物不会影响检查结果)。
6. 女性受检者经期不能进行妇科检查及尿检,已孕者如不能进行放射线检查,有上述情况者请在体检前与工作人员告知并进行相关项目补检。
7.体检结果中如转氨酶异常(指标),需进行复检。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10.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
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2883195
下载附件>>>
原文标题:2022年本溪市平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shan.gov.cn/xwdt/ggl/content_595746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