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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校园招聘3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阅读量:31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云南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校园招聘38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云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云南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校园招聘3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红河州中医医院校园公开招聘38人。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除外),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校园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医院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关注各医院发布的招聘信息、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1)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现场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3:00;

现场招聘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2)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3月18日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参加2023年校园招聘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及方式:线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6日18:00以前可通过邮箱投递简历及报名材料;现场报名:3月18日8:00-11:30。综合考核及面试: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参与现场考核、现场面试,14:00-20:00开展综合考核、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场地现场通知。

联系电话:0873-7613048、15911367685(杨老师)、18314048488(余老师)。电子邮箱:zeyrlzyk@163.com

(3)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现场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现场招聘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双选会,呈贡校区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

14:00-18:00开展综合考核、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场地现场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873-2129177、13887341051(张老师)、18087307258(王老师)。

(4)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2023年3月18日9:00-13:00在昆明医科大学南苑进行现场招聘报名。2023年3月18日下午进行综合考核、面试。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2023年3月18日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参加2023年校园招聘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及方式:3月18日上午10:30前通过邮箱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均可报名。综合考核及面试:现场考核,现场面试,14:00-20:00开展综合考核、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场地现场通知。

联系电话:0873-3980051、14708730073(余老师)、15925374990(李老师)。电子邮箱:zfyrsk@qq.com

(6)红河州中医医院: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在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五行广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进行综合考核,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南苑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进行综合考核,2023年3月18日下午14:00—18:0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西苑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地点以红河州中医医院人事科通知为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昆明医科大学南苑)。

(7)招聘计划指标未完成需再次开展招聘流程的由各单位另行通知招聘时间及地点。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有在校期间平均成绩且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试具体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1)综合考核

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其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经过综合考核,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容仪表、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2.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现场招聘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审核并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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