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上半年四川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考试招聘教师33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3名教师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 上发布)。
一、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33名。详细情况见附件《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和范围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教师资格种类等,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其他”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16日(30周岁以下指199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3年3月16日),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3年3月16日及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023年3月16日及以后办理完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公费(免费)师范生。
7.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7:00结束,报名入口: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www.jdpta.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聘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须调整考试日程和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种类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教师资格要求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自行修改填报,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从3月16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21日下午17: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名截止后(3月20日下午17: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16 日至3月22日下午17:00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达3:1以上方可组织笔试。缴费工作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整情况于2023年3月24日前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3年4月3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上午9:3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www.jdpta.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见《一览表》。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2.凉山州泸峰中学: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笔试地点:西昌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3年5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www.jdpta.com)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考生,需于成绩公布3天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申请。查分结束后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6日-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有关材料到相应地点进行审核加分,报考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的到西昌市下鱼市街198号州一幼大门外改扩建临时办公区进行审核加分,报考凉山州泸峰中学的到西昌市风情园路4号凉山州教育和体局局二楼210办公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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