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正文
2023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阅读量:36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现将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本次资格复审整体时间安排为3月22日至3月28日,形式为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要求的材料按照招聘单位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二、具体材料要求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非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2月13日(含)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与工作经历相对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报考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21、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社保无缴费记录的单据;

8.报考岗位要求退役军人的,需提供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等要求,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有关材料,如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须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并在规定范围内协商复审时间。对未能在资格复审整体时间安排内参加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2.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023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7542.s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61691.html

站长推荐
广告位 Ad1
关于我们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成绩查询等国考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92号-5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911号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