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山西忻州忻府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山西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根据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府区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及地址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忻府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10个,招聘名额70名。其中:长征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9人,地址:忻府区慕山路与健康西街十字路口西南;新建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5人,地址:忻府区光明东街和谐家园院内;秀容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4人,地址:忻府区东大街77号;董村镇中心卫生院招聘4人,地址:忻府区董村镇董村;忻口镇卫生院曹张分院招聘5人,地址:忻府区忻口镇中曹张村;忻州市中心医院招聘31人,地址:忻府区光明东街;忻府区疾控中心附属医院招聘2人,地址:忻府区学道西街43号;忻府区妇产医院招聘3人,地址:忻府区怡居苑B区;忻府区口腔医院招聘3人,地址:忻府区新建南路17号;忻府区中医院招聘4人,地址:忻府区怡居苑B区。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忻府区2022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扫码查看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8:00至2023年4月3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3年4月4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的规定执行。
报名结束后未达1:1被取消的岗位和名额,可将其招聘名额调剂到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因报名人数少无法调剂的,核减其招聘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不达1:1被调剂和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zxfq.gov.cn/)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4月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5月9日至5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按报名缴费程序,先进行缴费,然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生予以退费。减免考务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4日到忻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