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福建南平市松溪县新任教师招聘21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松溪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松溪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3年松溪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岗,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等有关要求。
1.城区中学教师招聘学历、证件等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学科岗位教师资格证。
2.城区小学教师招聘学历、证件等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学科岗位教师资格证。
3.城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学历、证件等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幼儿学科教师资格证。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考。
(三)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语文学科教师需持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
2.在职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材料,本县在编教师不在报考范围。
3.松溪县教育系统招聘的备用教师,目前仍在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可参加本次相应学科岗位教师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5.加分手续办理: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可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到松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2023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三、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务必看清所报岗位,按招聘岗位类别填报,如审核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的岗位类别。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委托福建省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面试由教育局组织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通告。
2.开考条件:教师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1开考。
3.笔试总成绩计算: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专业知识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政策加分。
4.2023年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为原始分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入围人选现场资格审核:考生进入面试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提供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申报表及普通话等级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成绩及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经现场确认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逾期不参加现场审核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取得证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3.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确认公告、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将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松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须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方,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一)按照招聘的学科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四)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人事、编制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3年招聘21名教师,成教中心招聘1名教师于2023年8月入编,其他20名教师于2024年8月入编。未入编的20名教师参照《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再办理入编手续。
(三)2023年新招聘的教师实行“县管校聘”,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聘用后,必须在松溪县服务五年方可调动。其中:城区小学和城区幼儿园新招聘的教师必须到乡镇小学和幼儿园支教三年。
七、其他
(一)招聘学校对学历、学位、年龄、岗位及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简章公布的为准。
(二)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指导与监督招聘工作。
(三)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599-2331106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松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9--2331208
下载附件>>>
松溪县教育局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松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原文标题:2023年松溪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ongxi.gov.cn/cms/html/sxxjyj/2023-03-23/1092730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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