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287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特制定本公告,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87名列编教师,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详情见附件《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报名开始日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含),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为: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上岗后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6.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即1987年3月28日(不含)至2005年3月28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8.具备本次《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9.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bynr.gov.cn/)。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相应页面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进行第二批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3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4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4日16:00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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