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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宜昌市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详见《宜昌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组织及时间、地点安排
宜昌市直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直招录机关负责;县(市、区)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市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3日,具体职位的时间、地点由各招录机关结合实际安排。详见《宜昌市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表》(附件2)。
三、职位取消、核减情况
资格复审前,因达不到规定3:1比例,以下职位取消招录计划:14230202009003002、14230202009014007、14230202009017047。以下职位核减招录计划:14230202009004025招录计划由2名核减至1名;14230202009017041招录计划由3名核减至2名;14230202009005015为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不低于2:1竞争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所有考生均入围资格复审,不核减招录计划。
四、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学位。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报考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4.专业测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工作安排请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各地指定网站发布信息。
联系电话:0717-6252003,6259051;各招录机关联系方式见附件2。
宜昌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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