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湖南湘潭经开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湘潭经开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7:30。
三、集合地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102室。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寸免冠相片一张,于2023年4月4日上午7:30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02室签到抽签,迟到者(超过上午7:30)或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要注意休息,近期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因个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550元/人)。
联系电话:0731-55512308
下载附件>>>
湘潭经开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湘潭经开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救治专业
文章来源:http://xtjkq.xiangtan.gov.cn/6046/6054/6059/content_1210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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