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正文
202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4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阅读量:41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43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4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荔湾区实际,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说明:“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4月18日。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2.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5年:(1)获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且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即中级、副高级)教师职称的优秀骨干教师;(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且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即中级、副高级)教师职称的优秀骨干教师。(备注:具有中级职称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一年及以上任教工作经历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任教(不含实习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8日。工作经历年限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一致;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4.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7.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境外学历报考者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4月20日17:00。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3天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相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基本能力测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5.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注: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无需参加此环节。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3.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4.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心理品质测试。

(四)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

1.所有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

2.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请考生自行关注。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不能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6.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基本能力测试和笔试等环节,经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后,直接进入心理品质测试和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1 2

(责任编辑:jz11)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67554.html

站长推荐
广告位 Ad1
关于我们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成绩查询等国考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92号-5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911号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