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西 / 正文
2023山西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阅读量:35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山西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山西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山西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个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个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30日至2005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sxxz.gov.cn/)、忻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s://mzj.sxxz.gov.cn/)、忻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https://cgj.sxxz.gov.cn/)、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jw.sxx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8:00至2023年4月17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3年4月18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4月1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按报名缴费程序,先进行缴费,然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生予以退费。减免考务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到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职业能力测验(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67682.html

站长推荐
广告位 Ad1
关于我们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成绩查询等国考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92号-5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911号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