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浙江丽水庆元县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及《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庆委发〔2018〕4号)文件精神,确定、两位同志为202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拟聘用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3日起到4月12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0578-6211399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601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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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www.zjqy.gov.cn/art/2023/4/3/art_1229432649_5089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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