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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阅读量:33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广西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6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西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广西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60人公告

为加强河池市宜州区中小学校教师(含中职、幼儿园,下同)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报考县乡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7.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4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为准(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3)。

9.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的(含试用期内人员);

6.宜州区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宜州区在岗特岗教师;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报名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请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7: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5日17:00。

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5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直接在网上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如出现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科考试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乡镇中小学同一岗位,如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报考此类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将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7:00。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三、笔试

笔试工作在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

(四)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六)笔试其他要求

1.报考乡镇中小学同一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2.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1.免笔试岗位:报考乡镇中小学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1:3比例(含)的,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审查要求: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通过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直接送达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传真相关材料复印件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4.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人员未能在面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岗位要求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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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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