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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三明市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阅读量:31 作者:国企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福建三明市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福建国企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福建三明市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告

根据《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通告》,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进行。

二、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招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的人员,最迟须在2023年4月20日17:00前将《放弃体检资格声明》(本人签名并加按指模,附件2)送至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建宁县闽江源北路10-8号302室),或拍照后发至邮箱hxrcjlfb@163.com。

三、报到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7:50前准时到达建宁县总医院体检中心(建宁县濉溪镇将军路36号)集合,不得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打探体检结果。违规者,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生或招聘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要求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其它注意事项,请入闱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3),按要求做好体检前各项准备,掌握相关事项要求。

下载附件>>>

1: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放弃体检资格声明

3:体检注意事项

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集团有限公司 将乐工作部

2023年4月17日

原文标题: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0417

文章来源:http://www.hxrc.com/service/NewsDetail.aspx?id=1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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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73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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