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黑龙江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宜补充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见《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拟将招聘工作部分环节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实施事项
报名、缴费、笔试组织、面试组织。其中:命题、判卷、选取考官环节,由委托方组织实施,受托方支付费用。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培训、考试相关内容;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健全;
(三)具有实施受托事项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人员。其中,考场为本单位自有产权,位于主城区内,交通便利。考场总座位数不少于400个,各考场均有360度无死角监控设施及手机信号屏蔽器等考场必备专业设备;同时具备考官、核分员、记分员独立的办公区域,独立的考生等候区等场地条件;
(四)熟悉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工作流程;现场工作人员具有丰富考试服务经验,熟知国家专业考试流程。
(五)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承担受托事项时,在不增加委托方资金投入的前提现,有能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委托事项继续实施。
三、提交材料
所需费用明细及能够证明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a86776467@163.com。其中:第四、五项需提供法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承诺书。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委托事项无法按标准实施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7时
联系人:原冬宇,电话:88085957、15804516073
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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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rbin.gov.cn/art/2023/4/25/art_209_1378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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