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潜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湖北公务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公务员考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照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1:1等额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潜江市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岗2(职位代码14230202015001031)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且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取消该职位1个招录计划。
二、体检考察时间
1.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7:00前到潜江市人民政府(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18号)大门处报到,集中乘车前往潜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
2.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市委组织部和各招录机关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联系考生后确定。
三、体检考察有关事项
1.体检当日,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体检前个人填写表》、1寸蓝底彩色登记照1张和体检费500元集合报到。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前一日晚20:00时后禁食,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以利于空腹抽血及作特殊检查。体检当日,考生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妊娠期、生理期等特殊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个人身体状况,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4.参加体检的考试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考生不得提前打听、联系体检机构,如出现影响体检结果公正行为的,将视为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检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体检。
6.考察工作有关事宜,各招录机关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市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0728-6293741(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附件:附件1:潜江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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