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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4日 阅读量:152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初步确定19个岗位78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集中复审的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安排:2023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园艺路168-3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4.《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平台打印)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未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5月17日17:30前)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5月19日前完成。

3.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公告的同时,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复审资料。

5.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联系电话:0713—5282432

邮箱: hazcyc@163.com

 

附件1: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4日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83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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