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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毕业生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阅读量:32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辽宁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毕业生面试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辽宁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毕业生面试公告

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8:00,面试正式开始。请考生务必于7:00准时到达考点开始入场,7:30前到达考生候考室,按规定程序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地点

鞍山市东方学校(鞍山市立山区滨江国际小区三期南100米)。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面试人员及时间安排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六、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面试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可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5、考生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其它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考生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字迹工整清晰),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6、考生应自备饮用水、午餐。

7、考生的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应聘者名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同分者看小数点后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定为拟签约人员。

拟聘用人选须按规定时间,与聘用单位履行签约手续,逾期不履行者视为放弃。签约后按照招聘程序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聘用程序。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8、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路线,面试当天尽早出行。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面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纯属虚构,请各位考生谨防上当。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2-6615881

0412-8772026

下载附件>>>

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中共鞍山市立山区委组织部

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原文标题: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305/0168387120432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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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84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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