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请考生完整仔细阅读:
一、参加面试人员
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段分组》,考生应提前知晓本人面试具体时段及分组安排。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时间
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两天。考生根据附件1中的面试时段分组,于相应的上午7:10前、下午12:4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逾期视作放弃。
(二)地点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熊家湾转盘附近,请考生注意安排好出行时间)
(三)方式
1.十堰日报社05播音主持、十堰广播电视台09男播音员、10女播音员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稿件播报、话题主持、即兴评述,占面试成绩的比重分别为30%、40%、30%,考生可站可坐,具体内容根据面试题本现场完成。
2.十堰市艺术剧院18戏曲演员、19小锣打击乐演奏员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中18戏曲演员自备表演唱展示(展示唱、念、做、打)(10分钟、无伴奏、占面试成绩的100%);19小锣打击乐演奏员岗位考生自带小锣,面试方式为自选戏曲打击乐小锣锣鼓经点子演奏(5分钟、无伴奏、占面试成绩的60%)、根据题本现场完成相关演奏(占面试成绩的40%)。
其中18戏曲演员岗位考生开始面试前需测量净身高,符合该招聘岗位的净身高要求方可进行面试。
3.十堰市艺术研究所20音乐制作及创作作曲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内容根据面试题本现场完成。
4.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69动物检疫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理论测试,其中专业理论测试根据考试题本现场完成。
5.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128中职汽修专业教师、129中职计算机专业教师、130中职思想政治教师、十堰艺术学校131中职语文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讲课,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讲课教材版本详见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讲课教材参考版本》。
6.十堰艺术学校132表演编导岗位面试方式为讲课+专业技能展示,其中讲课(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50%)教材版本详见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讲课教材参考版本》),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50%)根据面试题本现场完成。
7.上述备注了无伴奏的,面试考场不准备伴奏设备、考生也不得携带伴奏设备。面试考场内供考生进行各类展示的场地面积约为20平方米。
8.十堰市东岳消防救援大队96指挥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业务技能,其中业务技能考试公告另行发布,请相关考生保持关注。
9.其他岗位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对本人健康负责,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进入面试集合点、面试候考期间须佩戴口罩,面试时可不戴口罩。面试前及面试过程中,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高烧及持续咳嗽等情况),应主动报告考务工作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及时就医。
2.考生未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上午7:10前、下午12:40前)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取消闹钟并关闭)在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考务办领取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抽签结束后,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或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不得交头接耳,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4.考生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流程为考生在抽签室抽取面试序号并登记确认,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相应的候考室、面试考场。
5.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且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6.十堰日报社05播音主持、十堰广播电视台09男播音员、10女播音员岗位、十堰市艺术研究所20音乐制作及创作作曲岗位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他面试岗位划定不低于6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取消该岗位。
7.参加面试的每名考生携带面试考务费现金50元,统一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代收。
8.面试结束后,于2023年5月25日左右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9.咨询电话:0719-8654933。
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段分组.xls
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讲课教材参考版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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