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河南许昌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15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市直学校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6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56名(见附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8:30至5月27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点击“许昌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JPG格式;3.文件大小30KB以下;4.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微信报名:报考者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许昌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按照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及相关报名信息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受理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00至28日17:00。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受理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补充资料、更换照片及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17:00。因未按时上传材料或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交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5.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31日17:00前将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20楼),逾期将不再受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6月5日17:00前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20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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