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陕西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3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kang.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考生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纪违规科目成绩标注为“-2”。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5月30日-6月1日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综合管理类94.81分、教师类99.78分、医疗卫生类75.49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不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1.地点、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 6月5日- 6月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各岗位审核时间:报考岗位代码最后一位数为1、2、3的考生请于6月5日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岗位代码最后一位数为4、5、6的考生请于6月6日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岗位代码最后一位数为7、8、9、0的考生请于6月7日参加资格复审。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请各考生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到场资格复审。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必须由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限定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考生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为:考生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3年4月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报考岗位限退役大学毕业生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复印件留存)。
报考岗位限村、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任村组织书记或村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还须提供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证明;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由县(市、区)民政局开具的证明。
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必须为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请查阅本次招聘公告。
3.资格复审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
四、重要提醒
本次资格复审递补将于6月9日上午8:30-12:00进行,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咨询电话:0915-3212252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下载附件>>>
2023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原文标题:2023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ngao.gov.cn/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574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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