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宁夏中卫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宁夏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中卫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岗位、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岗位及复审时间
岗位代码61001—61026。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岗位代码61027—61035、61044—61063。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岗位代码61036—61043,资格复审时间待体能测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沙坡头区文萃南街105号)。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比例,以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110分。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亲笔署名。包括职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具体为:
1.报考者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1份)。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年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3.彩色2寸证件照片3张。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全国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全区户籍的,无宁夏户籍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相关证明;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有关学籍证明;结婚证等。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必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聘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未满5年的;现聘岗位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7.《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2份,详见附件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加入资格复审人员QQ群746042124,进入验证方式:实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在QQ群文件里进行下载。
8.政策性优惠。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以上是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请提前准备完毕,按顺序进行整理,并逐份在材料空白处标注“与原件核对一致,提供人:XX,2023年6月X日”字样。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复审应由本人参加,如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本人委托书(附件3)。
2.如无特殊原因,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由审核人员留存。因本人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传真电话或电子邮箱。若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方式告之,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2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者的面试资格。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中卫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5.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6.因应聘人员放弃应聘资格或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资格复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7.应聘人员需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955--7063908
下载附件>>>
1.2023年中卫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原文标题:中卫市2023年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zw.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02_413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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