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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普通类岗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阅读量:19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山东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普通类岗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山东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普通类岗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工作安排,现将普通类岗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进入考核评价复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见附件。其中,东营职业学院、东营市技师学院所有岗位资格审查及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东营职业学院、东营市技师学院通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中共东营市委党校1号楼(东营市庐山路1666号)。

3.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其中,“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2)考生亲笔签名的《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承诺+容缺”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容缺承诺书原件;

(6)市外在职人员报考的可先参加资格审查,在考察阶段按期提交具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考核评价通知单》。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再纳入考核评价复试范围。

未留存《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的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6月6日8:00-6月11日12:00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二、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时间

2023年6月10日-6月11日(具体时间见考核评价通知单)

(二)考核评价地点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东营市庐山路1666号)。

(三)考核评价形式

考核评价采取面试、技能测评、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考核评价通知单(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

2.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按考核评价程序和要求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违者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考核评价成绩无效。

3.未尽事宜或有变动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附件: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普通类岗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dyrsks.cn/gwysydwks_4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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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93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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