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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体检事项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8日 阅读量:36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体检事项公告(第一批)。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体检事项公告(第一批)

根据《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张两寸免冠照片,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到达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健康管理中心集合,超过上午8:45不能入场,凡迟到或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集合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8号,市内可乘2路,15路,22路,32路、35路、51路、67路等公交车抵达。

二、体检对象

体检分两批进行,本次体检名单:扶志敏(准考证号:001)。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以下三种之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本人相片的户籍证明)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3.体检费用标准以体检医院公布的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微信支付)。

4.体检人员体检前几天勿饮酒,在体检当天抽血、b超、验尿前勿进食,违者后果自负。

5.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体检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5—2225165

监督电话:0735—2225017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6月8日

原文标题: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体检事项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czhospital.com/read.php?id=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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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195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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