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屏山县部分招聘岗位因体检环节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缺额,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屏山县社会管理中心(岗位代码23135001)、屏山县屏山镇江北卫生院<屏山县人民医院江北分院>(岗位代码23135032)、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岗位代码23135036)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我局同意,现将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代码23135032(不面试岗位)递补资格审查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2日下午17:00截止。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
(三)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
(四)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若打印效果清晰则无需再张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二、递补体检
(一)体检时间、报到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
2.集中地点:宜宾印象汇(沃尔玛)广场(宜宾市叙州区酒都路中段55号)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二)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另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一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到屏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不参加本次体检。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因怀孕需申请延缓体检项目的考生,需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办理延缓体检项目手续。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务必请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600元(实际费用以医院收费为准,费用自理)。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体检前须将通讯工具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如有近视,体检当日禁戴隐形眼镜,请佩戴合适度数框架眼镜。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五)考生月经期、受孕期请提前告知带队人员,体检当日现场填写缓检申请书。
(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七)体检当日需进行空腹抽血,请检前8-12小时内禁食。体检当日着宽松宜穿脱衣服。
(八)体检前三天,避免剧烈运动,避免感冒,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
咨询电话: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629365
下载附件>>>
1.屏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屏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原文标题:屏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3b561107-3480-40d0-a7d3-0181497b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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