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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麻城市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3日 阅读量:36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黄冈麻城市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黄冈麻城市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公告

为构建符合乡镇特点的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月13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麻城市16个乡镇共招聘16名乡镇综合执法工作人员(详见《麻城市公开招聘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麻城市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含《岗位表》)于2023年6月13日起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4日17:00。

2.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391进行。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多岗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严肃对待,认真考虑,慎重填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信息和提供以下报考材料: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有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登记电子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上传政策性加分审核表扫描件。

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时间:6月19日9:00至6月25日17:00。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指定专人承担。对报名人数不足,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1.招聘单位审查资格期间,报考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6月19日9:00至6月26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登录原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初定2023年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考生每科笔试的卷面成绩不得低于卷面满分的40%,任一科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下款中相关人员另加5分);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所在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相关人员服务(役)时间计算方法见《公告》相关说明。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备案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另行研究解决。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麻城市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麻城市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麻城市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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