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19甘肃临夏县招聘代课人员考核考试转岗人员81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甘肃国家公务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全县2003年9月25日前聘用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方案》(临县府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2003年9月25前县聘且至今一直在岗的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中小学代课人员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03年9月25日前在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在岗(从未中断过)的代课人员81人。
二、招聘方式和条件
招聘工作采取考核招聘、考试招聘(转岗聘用)两种方式。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考核招聘条件
具备以上条件,且2003年9月25日前在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在岗(从未中断过)、2014年登记备案在册、近5年来学校考核均合格及以上、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良好、身体健康,政治表现良好,教育教学质量高,取得任教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公开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执行即聘即退政策,从聘用次月起办理退休手续。
(四)考试招聘条件
对符合择优招聘公办教师基本条件、未被直接考核聘用的代课人员,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使用。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代课人员,通过考试聘用为公办教师;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通过考试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后勤管理、安保等服务岗位。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执行即聘即退政策,从聘用次月起办理退休手续。
三、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招聘方式、组织考核及考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7日
2.地点:临夏县教育局317室
3.报名所需资料: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代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聘用函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县级及以上)、师德鉴定、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证明(师德鉴定、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证明由所在学校及学区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填写《临夏县中小学代课人员考核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2张)。
符合考试招聘条件的代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聘用函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部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代课人员,可以报考公办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可以报考后勤管理、安保等服务岗位)、获奖证书(县级及以上)、师德鉴定、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证明(师德鉴定、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证明由所在学校及学区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填写《临夏县中小学代课人员考试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2张)。
4.资格审查。由符合条件的中小学代课人员本人填写《临夏县中小学代课人员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表》,经学区(校)审查合格后,由学区(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由县教育、人社部门资格审查人员、纪委监委监督人员签注意见。
5.公示。对符合考核招聘、考试招聘(转岗聘用)条件,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代课人员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临夏县中小学代课人员择优招聘公办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4)报临夏县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
(二)组织考核
1.考察对象。经资格审查并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小学代课人员。
2.考核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24日。
3.考核方式。考核组对符合考核考试招聘条件的代课人员进行实地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德能勤绩评价、座谈等形式)。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招聘和转岗聘用,并予以辞退。
(三)组织考试
1.试题命制。试题由县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考试资质的单位出题、制卷,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课堂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内容,分值100分。
2.考试实施。笔试工作由县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人社局配合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再组织面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并公示后符合考试招聘条件的中小学代课人员。
4.领取准考证:到县教育局人秘股领取。
5.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6日
6.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成绩公示:参加考试人员成绩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参加考试招聘成绩为零分者直接予以辞退。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1.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且考核结果合格的和经考试并按照“见零不取”的原则确定的拟招聘人员,招聘为公办教师;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经资格审查、公示且考试合格的转岗聘用到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后勤管理、安保等服务岗位。
(五)公示、聘用
对符合考核招聘、考试招聘、转岗聘用的人员经县政府同意后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编制、人社、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辞退补偿
对未被招聘为公办教师和转岗聘用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补偿按照代课教师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代课教师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补偿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任教时间按代课人员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由县教育局认定,政府缴纳辞退人员相应工作年限的单位缴纳部分养老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工作在全县中小学代课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协调指导下推进各项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考试招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招聘考试专项经费的审核支出工作,纪委监委负责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督。教育、人社组织开展代课人员年龄、教龄、获奖情况及相关材料的审查,确保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狠抓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同时,同步谋划转岗安置、辞退补偿等工作,要随时了解掌握代课人员的思想动态及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简单处理、激化矛盾。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切实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严肃工作纪律。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学区、学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严把政策、严明纪律、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发生新的矛盾和问题,对违规违纪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公告由县中小学代课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教育局 0930—3222157
县人社局 0930—32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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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标题:临夏县公开招聘代课人员考核考试转岗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linxiaxian.gov.cn/Article/Content?ItemID=456659ce-09de-4b07-9355-39cc4be5c9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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