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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拟引进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阅读量:2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河南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拟引进人员公示。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河南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拟引进人员公示

安阳市2023年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已完成报名、笔试、面试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现对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对拟引进人员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共安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已进行考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先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待如期(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的怀孕应试者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未检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再进行公示、聘用等程序。

面试、体检、考察、拟引进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引进人员在所报考的开发区(示范区)的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公示期限: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72- 2556809(工作日工作时间)

来信请寄:中共安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455000

附件:安阳市2023年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拟引进人员公示名单.xls

中共安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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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安阳市2023年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拟引进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aydj.gov.cn/aydj/showArticle.html?NewID=1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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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01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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