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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巴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阅读量:23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四川巴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3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四川巴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30人公告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的通知》(巴委〔2021〕132号)和《巴中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巴委人才组〔2022〕5号)精神,四川省巴中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拟面向全国专项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30名。

一、引才计划

引进编制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30名。其中:市中心医院12名,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8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请登录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查询《四川省巴中市2023年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是指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引才条件的,其学历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2023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应一致。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3)报考考生以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所学专业应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开设需求专业的国家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开具的,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性证明(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考生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该专业所属学历层次与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须一致。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硕博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具有需求专业学习经历的也可报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3.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未按管理权限征得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市外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的市外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交)。

5.巴中市内在编在岗人员,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6.在巴中市人才引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放弃资格不满三年的;引进到巴中市工作辞聘、解聘不满三年的;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巴中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7.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的留学生。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9日。年龄在40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专项引才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官网(bm.e21cn.com)。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9日9时至7月4日9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

报考考生要仔细查阅“公告”和“四川省巴中市2023年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考生限报一个引进人才岗位。

报名时,报考考生应先登录报名网站(bm.e21cn.com),根据网络提示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巴中市2023年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

报考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若报考考生需对岗位资格条件进一步咨询,可拨打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827-5273666。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考生请于6月29日14:00至7月4日1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考生本人自负。

市卫生健康委对网上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后,请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在人才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考生自负。

(三)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5日上午9: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考试考务费为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下列考生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7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前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49号 市卫生健康委502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试考务费用。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27-5273666)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四)职位调整

开考名额为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数,但不高于该岗位计划引进数;如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岗位取消。岗位调减、取消情况在巴中党建网公布,请报考考生及时查询。

四、考试考核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7日(星期五)09:00-18:00,市卫生健康委(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49号 市卫生健康委502室)。

2.资格复审对象:所有开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考生。

3.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考生,应携带在网上报名时从报名网站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贴照片)、2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信息表》照片同底版)、报考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交审查人员认定,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存档备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报考考生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

2.如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须提供确属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3.如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须提供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4.以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如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须提供国内开设相关专业的国家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5.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硕博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以具有岗位需求专业学习经历为由报考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具有相关学习经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6.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市外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出具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交)。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考试考核方式

报考比例高于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报考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本次专项引才笔试时间为7月8日(如有需要笔试的岗位),面试时间为7月9日,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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