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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大连高新区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阅读量:22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辽宁大连高新区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辽宁大连高新区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一、入围面试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5计分法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入围面试人员总成绩见附件1。

二、体检人员确定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入选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体检事项

1.体检医院及时间

(1)体检医院:大连市体检中心(五一广场分部),地址:西岗区不老街22号。

(2)体检时间:2023年6月28日7:30分准时在体检中心大门口集合。

2.体检项目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

(2)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有既往病史者,需随身携带既往病志等相关医学资料。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3)体检期间无感冒发热及其他不适,如有上述情况请提前联系体检医院。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5)留尿时请留中段尿。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根据安排进行尿液检查;怀孕或计划半年内怀孕,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检查、检验费用由考生自理。

(8)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另行通知。

(9)缴费时请说明招录机关为高新区卫生健康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550元左右。

(10)考生应提前熟悉路线,体检当天准时到达现场,并按照列队点名,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高新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411-88143221,工作日9:00-11:30;13:00-16:00受理);如无正当理由,须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11)考生需要认真阅读体检医院的体检须知并认真执行(详见附件3)。

4.相关提示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不明事项请拨打体检医院电话0411-83637272咨询(工作日13:00-16:00)。

附件:

1.2023年大连高新区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总成绩

2.2023年大连高新区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3.大连市体检中心(五一广场分部)体检须知

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

卫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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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71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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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03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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