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山东枣庄学院招聘50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面积1027亩,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现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4%,高级职称人员450余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30余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0余人。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6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学校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47.94.81.157:64/tyzpwb/,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7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7)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7日。
(9)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4日18: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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