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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阅读量:22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3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3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准考证领取

请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中:

1.岗位代码为3000414-3000417的考生请于7月7日下午2:30-5:00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图书馆一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

2.岗位代码为3000397-3000413、3000418-3000453、3000483-3000507的考生请于7月28日下午2:30-5:00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

3.岗位代码为3000454-3000482、3000508-3000555的考生请于8月4日下午2:30-5:00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方式

1.报考安徽省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岗位代码3000414-3000417)的考生,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试讲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课程内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相同。试讲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答辩前每位考生有20分钟备课时间。试讲答辩时间为每人20分钟(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试讲答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2.报考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其他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方式进行。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1)报考安徽省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岗位代码3000414-3000417)的考生,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8日8:30-17:30。

(2)报考省水利厅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分2批次进行。其中,岗位代码为3000397-3000413、3000418-3000453、3000483-3000507的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29日-7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天8:30-17:30。岗位代码为3000454-3000482、3000508-3000555的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5日-8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天8:30-17:30。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合肥市,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3.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分不同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

(四)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参加同一岗位专业测试的人员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ah.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省水利厅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水利厅审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水利厅人事处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128408 监督电话:0551-62128092

原文标题: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lt.ah.gov.cn/xwzx/tzgg/121659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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