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内蒙古民族大学选聘科研助理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3〕88号)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就开展选聘科研助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岗位职责
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室部分日常工作(如:材料和设备采购、设备维护等),科研经费报账等工作。
二、选聘条件及人数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意识,愿意从事科研服务工作。
2. 具体选聘岗位见《2023年度内蒙古民族大学科研助理需求一览表》(附件1)。
3. 科研助理聘期为一年。
4. 已聘用的科研助理,如需续聘,经所在二级单位同意后需重新和学校签订合同。
5.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日期: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联系人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应聘科研助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日后一周之内对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由各二级单位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本次选聘面试由各个学院自主安排进行;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录用环节。
4.面试成绩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由选聘科研助理的学院决定。
(三)公示
面试结束后各二级单位将面试成绩等信息留底备查,并提交《聘用科研助理工作报告》报送学校人事处。
(四)聘用手续办理
1.拟聘用人员应及时到二级单位报道,并在7月10日前持《聘用科研助理工作报告》复印件和报名表到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合同后,及时将信息上传至北疆就业网。北疆就业网录入数据时,毕业去向选择科研助理、管理助理项;单位名称写内蒙古民族大学;单位性质:高等教育单位;单位行业:教育。
四、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就业指导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民族大学选聘2023年研助理需求一览表.xlsx
附件2.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选聘科研助理报名表.docx
详见原文https://kjc.imun.edu.cn/contents/4798/6294.html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就业指导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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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选聘科研助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kjc.imun.edu.cn/contents/4798/6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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