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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招聘教师5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阅读量:124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招聘教师5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招聘教师5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5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在职一年以上的教师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23年8月31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200元。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时起至7月10日下午17时止。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生的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公告后的报名二维码(附件9)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一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例如“张三431003123456780000.jpg”,295*413像素,jpg格式,30KB-200KB),翻拍无效。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10)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起至7月12日下午18时止。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按照缴费流程(附件11)完成缴费,15分钟后在个人缴费记录页面点击电子凭证可查看电子发票。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未成功和放弃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0日(8:30-12:00,14:00-17:00)。

地点: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0318会议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22路、59路、105路公交车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碧桂园)站下车即到;市内乘27路、106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36路、38路、39路、5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下同)。

特别提示:凭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递交确认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2473513)。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2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4日18:00前前往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0309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未按时前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考务费按原支付途径退还。7月1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两科,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一套试卷)。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7月下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数。若按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往后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由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的《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验证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站“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8),截至资格审查结束时,无法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报考学历下限为本科且限师范类毕业生的岗位还需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公章)或就读学校(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本科毕业证书专业上注明了师范的可不提供;

(8)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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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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