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广东)。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助力高水平医院学科发展,经医院研究,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学科骨干共2名。具体职位详见《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学历学位相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目录外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判断);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综合楼3楼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755-83068759。
2.网络报名: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请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按资料名称命名,所有文件压缩后发至邮箱:sz83923333hr@vip.126.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我院根据《岗位表》中的要求逐项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候选人。应聘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原单位工作证明;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上述材料要求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确定考核人选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部通知
四、考核
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业务主管部门、科室及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对考核人选进行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的考核,考核具体安排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考核时须提供报名所需原件,以备查验。
五、确定体检人员及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在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考察结束3天后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考生聘用资格。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
(一)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由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具体咨询电话:0755-83068759。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载附件>>>
原文标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sz.gov.cn/gzryzk/content/post_10688534.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